關于印發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海拔地區施工增加費用標準》的通知
各地、州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(建設局),各有關單位:
為進一步加強我區高海拔地區建設工程項目造價管理,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價,保障各方合法權益。我廳按照國家及自治區有關工程造價政策文件和技術標準,結合高海拔地區項目施工現場實際,組織編制了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海拔地區施工增加費用標準》(以下簡稱《費用標準》),現印發你們,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。
《費用標準》由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管理,具體解釋由自治區工程造價總站負責。各地在執行過程中如遇到問題,請及時聯系自治區工程造價總站。
聯系人:蘇鎮海,聯系方式:0991-8868667
附件: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海拔地區施工增加費用標準
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
2024年1月12日